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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的比率

时间:2017-07-18   来源:上市公司   点击:

2012年,首开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入为1561223.85万元。

2012年,首开股份营业收入为1267554.64万元。

2012年,该上市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的比率=1561223.85/1267554.64x100%=123.17%

2013年,首开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入为1958247.30万元。

2013年,首开股份营业收入为1350133.97万元。

2013年,该上市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的比率=1958247.30/1350133.97x100%=145.04%。

首开股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的比率都超过100%,说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现金收入大于当期该业务的应收金额,当期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收的款项全部收回并且有盈余部分。这说明该上市公司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上比较到位。

下面通过近5年该指标的变动情况,分析首开股份今后现金流量趋势,如图5-32所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入与经营收入的比率趋势图

图5-3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入与经营收入的比率趋势图

在图5-32中,100%处是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线,在该线以上表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入大于营业收入金额,营业收入以现金的形式都被实现了。在这5年中,该指标都处于营业收入回收线以上,表示该上市公司对账款的管理水平较高,未来该指标预期保持在1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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