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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全流通试点进程_证监会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

时间:2019-02-14   来源:热点题材   点击:

日前,证监会宣布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进一步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环境,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

证监会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

证监会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

H股“全流通”,是指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所持有的法人股及国有股,全数转化H股交易流通。以往,内地企业如果直接在香港发行股票,上市后在香港市场发行的H股可以自由流通,然而,企业境内股东持有的股份被认定为“内资股”,无法在香港市场流通。“全流通”实行后,意味着“内资股”可以在H股市场上减持和增持了。

2005年10月,建设银行(00939.HK)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在香港上市,此后12年来,再无H股全流通的案例。

证监会表示,此次H股全流通试点将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有序推进。“全流通”试点坚持市场化决策原则,参与试点的企业和相关股东,在满足试点条件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流通数量及比例等事宜,自主协商形成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全流通”方案。

据介绍,企业参与此次H股“全流通”试点需满足外商投资准入等4项基本条件,并履行必要的程序。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将从以下方面择优选择试点企业:一是符合外商投资准入、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安全及产业政策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二是所属行业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契合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三是存量股份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存量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港元;四是公司治理规范,企业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目前‘全流通’试点仅限于原股东减持和增持本公司H股。”常德鹏说,“试点企业相关股东先期可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H股,待相关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再开通增持本公司H股的功能。”

证监会表示,总结评估此次试点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广“全流通”,符合试点条件但未纳入本次试点的企业,后续将在“全流通”推广工作中再予以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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