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 > 行业 > [委贷新规全文]委贷新规将对资管业产生颠覆性影响

[委贷新规全文]委贷新规将对资管业产生颠覆性影响

时间:2019-02-10   来源:行业   点击:

委贷新规

随着《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发布,资产管理行业将被彻底颠覆。原本服务于规范企业之间借贷手续的委托贷款,近年来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商业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将资产管理资金投向于非标资产。而委贷新规的发布,宣布了委托贷款方式将彻底告别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非标资产,成为历史,这势必对当前资产管理行业产生颠覆性影响。

放贷是典型金融业务,只有具备放贷资格的金融机构才能经营。《贷款通则》第十一章第七十三条: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人民银行予以取缔。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之间存在较为广泛的借贷需求。为规范民间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行为,《贷款通则》第二章第七条对委托贷款进行了定义,也即: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在现行金融管制环境下,间接融资领域放款,除了银行表内贷款和信托公司信托贷款外,只有通过委托贷款这一方式才能将资金放给融资人,这就是委托贷款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广泛运用的重要原因所在。

委托贷款在资产管理领域得到广泛运用的同时,也产生了各种金融乱象。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种资产管理资金作为委托人通过商业银行发放委托贷款,主要以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为主,而背后的资金主要是银行理财资金。借助于这一形式,实际上资产管理计划也具备了放贷能力,这与国家对放贷资格进行管理的要求相背离。此外,资产管理计划本身属于受托资金,受托资金若成为委托贷款委托人,委托代理链条加长,不利于规范实际出资人和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商业银行借助资产管理计划将授信资金用于委托贷款。在形式上表现为商业银行的同业投资,投资标的为资产管理计划,通常为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再委托银行(为控制信用风险贷款银行往往为自身)发放委托贷款。三是部分资产管理资金通过委托贷款形式投向国家宏观调控或限制领域,削弱了宏观调控和政策作用的效果。近年来去产能、高耗能、房地产业为委托贷款投向主要领域,这些都在国家政策限制的范围之内。也包括各种形式的“名股实债”。四是各种形式的担保、抽屉协议掩盖了资产管理项下委托贷款的实际信用风险。由于委托贷款是商业银行代理业务,无须承担信用风险,因而商业银行对委托贷款管理较为粗放。但实际上委托贷款信用风险并不高于银行表内各项贷款。之所以委托贷款风险没有暴露,主要是金融机构同业之间各种形式的担保和抽屉协议。过去因为资产管理业务受管制较少,即使出现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也可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的滚动发行,将信用风险暴露延后,等待时机进行化解。

委贷新规包括五方面共33条,核心是对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进行了限制,对资金使用方向提出了要求,对商业银行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的风险隔离明确了规则,这对当前超过13万亿元委托贷款,以及背后承接的资产管理业务将产生深远影响。一是委托贷款作为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非标资产的方式彻底结束。未来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非标资产,在现行金融环境下只有信托贷款方式,但委托贷款规范后能否推动信托贷款的增长值得认真观察。二是存量委托贷款风险可能会有所释放。已经出现风险的委托贷款不能再用委托贷款进行承接,而通过信托贷款方式承接的可能性也几乎没有,逾期委托贷款将不得不面临实质违约风险。三是证券业通道类资产管理业务可能将会迅速消亡。过去几年是证券业通道类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大跃进的时期。但随着委托贷款新规的发布实施,未来证券业通道类资产管理业务将迅速消亡。四是资产管理业结构将发生深远变化。资产管理业投向非标资产的规模将会进一步压缩,标准化资产将成为资产管理主要投向。未来银行理财、证券业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和私募基金主要竞争的是标准化资产投资与管理能力,未来我国资产管理市场竞争格局将会重构。

当前需要特别关注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的风险暴露。考虑到过去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没有受到严格监管,特别是商业银行内部对委托贷款的风险管理往往流于形式,需要对高达13万亿元的存量委托贷款质量进行摸底。同时,也要高度关注委托贷款风险暴露对银行理财计划的影响,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违约事件。


推荐内容

推荐文章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早报
原创
名家
新闻
学堂
期货
理财
外汇
炒股软件
股票知识
K线图
平均线
分时图
短线炒股
MACD
涨停板
强势股
热门资讯

copyright 2016-2018 股民股票网保留所有权 京ICP备16025527号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